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审议通过的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将于2016年1月1日期施行。为更好地推进新《准则》、新《条例》学习,提高学习效果,使全体党员对新《准则》、新《条例》的内容能够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学校党委、纪委决定,在全校党员中进行一次新《准则》、新《条例》的学习考试。具体如下:
1.学习考试采用集中、闭卷形式进行。题型为: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三种;满分100分,及格:60分
2.考试时间为12月16日下午3:30-5:00;地点6号楼北阶梯教室;
3.因故不能参加考试,或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,将组织补考一次;
4.副科及以上干部的学习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廉政档案。
请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根据要求,布置好党员的新《准则》、新《条例》的学习和复习,做好迎考工作。考试复习题已公布在学校纪委网站及相关办公系统群内,请各支部、党员下载复习。
特此通知。
学校党委、纪委
2015年12月2日